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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保障能力评估”系列标准征集参编单位

更新时间:2025-02-18 08:46:49 浏览:

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何保障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如何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为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4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牵头组织的电信和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保障能力评估、移动应用分发平台个人信息保护保障能力评估等系列标准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

为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落地性,更好地汇聚产业各方力量,协同推动产业发展,现公开征集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标准研制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标准名称

《电信和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保障能力评估规范》

《移动应用分发平台个人信息保护保障能力评估规范》

标准内容

该系列标准将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章及第五章的相关要求,提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移动应用分发平台等对个人信息保护保障能力的规范性要求,制定评估指标、评估原则、评估流程、评估方法等内容,覆盖保障能力建设、规程建设、人员建设、技术建设、安全审计、影响评估等方面,用于指导行业开展系统性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个人信息保护“保障能力评估”系列标准征集参编单位(图1)

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

(一)参编单位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

(二)参编单位具备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工作基础,并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具有较好的声誉和较高社会影响力,重视标准化工作。

(三)参编人员具备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能力资质,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

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承担的义务

(一)承担并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与标准编制相关的各类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二)提供相关资源支持,为标准编制工作组提供参考。

(三)在标准编制过程中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四)积极承担标准试点验证工作。

报名方式

欢迎有意向加入的单位或专家于2022年5月17日前将如下信息:“参编单位、参编人员姓名、职务、****”,以邮件形式反馈到邮箱:。

咨询联系:

校 审 |陈 力、珊 珊

编 辑 |凌 霄

​个人信息保护“保障能力评估”系列标准征集参编单位(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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