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填写《屏边苗族自治县紧密型医共体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等岗位条件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报名表为手写签字后的扫描件。所有资料按以上所列顺序规范整理并统一上传一个PDF文件,规范命名为“姓名-应聘xx单位xx岗位”(如:张三-应聘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保专员岗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将于2025年2月26日至27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接受其报名申请,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本人。
(二)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理论考试+面试+跟班考核方式
(1)理论考试
①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迟到15分钟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②考试内容:理论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理论知识水平,均为专业技术。
③试题分数:理论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根据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及跟班考核。请各位考生理论考试结束当天保持通信畅通,注意接收进入面试通知。
(2)面试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面试考核侧重于考查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均为开放性试题,满分100分。根据考试成绩,按1:2的比例,进入跟班考核(面试成绩大于60分有效)。
(3)跟班考核:跟班考核时间2个星期,自入职之日起计算,跟班考核主要到岗位进行实操,侧重考查考生的动手实践能力、综合素质。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跟班考核成绩*40%。综合成绩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订阅号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结合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可进行递补。
六、考察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核实考察对象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情况。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可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递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考核。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试用考核期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进入试用考核期(经过跟班考核人员不再进行试用)。具体试用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用
试用考核期合格后,通过报考单位研究确定为录用人员,并正式录用,试用考核期内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考核期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单位人事部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因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进行递补。
十、待遇
录用后按照医院管理规定兑现相关福利待遇。
十一、纪律
医共体纪委对公开招聘的过程实行全程监督,严把人员“准入关”。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公告招聘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录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其余事项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公告由屏边苗族自治县紧密型医共体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屏边县紧密型医共体2025年第2次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屏边县紧密型医共体2025年第2次招聘编外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屏边苗族自治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