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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大家说法》(217)关注《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

更新时间:2025-02-19 09:59:57 浏览:

昭通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大家说法》

关注《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

播出时间:2023年8月25日(周五)

地点:新闻综合广播直播间

主持人:安然

嘉宾:昭通市民宗局副局长杨蕾、昭通市民宗局副局长杨照伟

节目编审:王安仁

节目监制:王志红

左嘉宾:昭通市民宗局副局长 杨照伟

中 主持人 安然

右 嘉宾:昭通市民宗局副局长杨蕾

《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

彩云之南,民族聚居,自然人文,七彩绚丽。26个世居民族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繁衍生息、融合发展,汇成了一个和睦共处、团结进步的大家庭。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云南的重大任务。2019年1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并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把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条例》共5章48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定目标,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条例》明确提出了将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

二是绘蓝图,制定建设规划、明确建设重点。省人民政府应制定示范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示范区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示范区规划和建设的重点内容包括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生态文明、教育振兴、民生保障、法治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创新、理论研究、民族关系和谐等。加快综合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条件。规划建设新型城镇应体现当地民族特色和区域特点,鼓励和支持体现民族传统建筑风格的生态旅游村、特色小城镇和特色村寨建设。制定促进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和发展民族贸易、民族地区传统特色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民族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制定民生改善保障措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安排民族地区的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项目。支持双语教学资源的研究、开发和运用,在民族地区建立健全有效衔接的双语教学体系。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组织开展民族优秀文化的挖掘、整理、研讨、展示、宣传、交流活动。加强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促进民族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支持民族艺术创作、文艺演出、文化交流和少数民族传统节庆等活动。加强民族体育基地和设施建设,挖掘、整理和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加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民族乡一经设立,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撤销、更名、变更行政区域界线和迁移人民政府驻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理论研究、民族文化研究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扶持民族理论研究和民族学学科建设,促进优秀成果转化应用。

三是明责任,优先支持发展、保障经费建设。省、州(市)、县(市、区)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机构,统筹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省级有关部门应优先安排民族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示范区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级财政应当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资金分配、监督和绩效评价机制。每年1月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强化示范区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机制,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团结、教育、服务、引导工作,发挥其在示范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和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民族工作,吸纳少数民族公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支持村民委员会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鼓励将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加强民族医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鼓励研发新产品,推动民族特色医药产业发展。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应当平等地向各民族公民提供公共服务,不得以地域、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为由,歧视、变相歧视或者拒绝提供公共服务。司法机关和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打击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各民族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的规定,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妨碍示范区建设或者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民族事务、公安等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国家工作人员在示范区建设工作中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昭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和党的民族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全力维护民族团结,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将民族团结有关法律法规纳入《昭通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主要内容,依托民族节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民族村寨和宗教活动场所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涉民族宗教因素情报信息协作和研判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四级(市、县、乡、村)同步监测监管机制,形成月研判、季排查、年总结制度,定期开展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定期开展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涉民族因素事件,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构建协作机制,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印发《昭通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与遵义、毕节等毗邻州(市)签订《云贵川毗邻地区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协作机制》协议书,与曲靖、昆明等州(市)签订《云南省九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协议书》,有效推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密切协作、权益保障、维护稳定。

四是成立三个区域创建联盟。以鲁甸县牵头,突出以“基层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为重点的创建联盟,联盟单位为鲁甸县、昭阳区、大关县。以水富市牵头,突出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重点的创建联盟,联盟单位为水富市、盐津县、永善县、绥江县、巧家县。由威信县牵头,突出以“传承红色基因促乡村振兴”为重点的创建联盟,联盟单位为威信县、镇雄县、彝良县。通过各级各部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不断夯实。

《条例》出台以后,昭通具体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推进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要求。

2020年11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6月9日,昭通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昭通市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加强公共资源投入保障;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10个方面31项具体任务。细化了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有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与此同时,2022年12月27日,市委印发了《昭通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规划》全面总结了“十三五”以来民族工作取得的成效,对标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擘画了“十四五”民族工作指南,明确“十四五”期间在六个方面作出示范,即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基础上作出示范;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基础上作出示范;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物质基础上作出示范;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基础上作出示范;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生态基础上作出示范;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基础上作出示范。《实施方案》和《示范区规划》为贯彻落实《条例》提供了思路、擘画了蓝图、指引了方向,这些年昭通各级各部门正围绕《方案》和《规划》全力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昭通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把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的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抓手,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制定印发《昭通市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行动方案》《昭通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十进十促”实施方案》《昭通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深入推进精神家园共建、和谐关系共创、发展成果共享、民族事务共治、示范创建共促“五大工程”,常态化开展进机关促为民务实、进企业促团结奋进、进社区促和谐友爱等“十进十促”活动。

主要做法集中体现在全面夯实“六个基础”上。

一是全面夯实政治基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理论教育、要素保障,推动各民族勠力同心、奋楫笃行。

二是全面夯实思想基础。坚持“管肚子”与“管脑子”同频共振,始终以共同理想引领人、以共同价值凝聚人、以共同语言带动人、以共同文化感染人、以共同品牌吸引人,推动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三是全面夯实物质基础。坚持把发展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第一要务,深入推进脱贫助民、增收富民、强基为民、保障便民、生态利民,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四是全面夯实社会基础。坚持“融”的导向,全力构建融合式发展格局、互嵌式社区环境、立体式交融平台,推动各民族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五是全面夯实法治基础。坚持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强化政策落实、法治宣传、服务管理、宗教治理、风险防控,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

六是全面夯实创新基础。坚持树牢品牌意识、发挥品牌效应,着力打造具有昭通特色的红色文化、交融史事、大国重器、交融互嵌、生态保护“乌蒙石榴红”品牌,推动各民族同心同向、同行同力。

通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截止目前,昭通已创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级2个、省级7个,示范单位省级159个、市级733个,教育基地国家级2个、省级2个、市级14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省级1个、教育实践基地省级1个;坚持把创建触角延伸到家庭,评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5600余户,全面创建、全域创建、全民创建、全时创建格局加快形成。同时,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深入推进,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明显加快,各民族持续交往交流交融,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民族领域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范化解,全市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今年以来,昭通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的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十进十促”主阵地,构建“1+10”创建体系,全力打造昭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

一方面是以1个行动方案为统领。坚持聚焦主线、突出特色、融合推进原则,制定印发《昭通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行动方案》,以“五大提升行动”为重点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根植各族干部群众心灵深处。

培根铸魂提升行动:实施各族干部教育示范工程、各族青少年教育强基工程、各族群众教育固本工程。

全域创建提升行动:推动“四级联创”提质扩面、“十进十促”提质增效、“实践创新”提质进位。

“三项计划”提升行动:依托“石榴红同心营”,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依托“石榴红家园”,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依托“石榴红驿站”,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

品牌培育提升行动:推进昭通特色品牌建设、创建联盟品牌打造、行业系统创建品牌培育融入共建提升行动:推动创建与中心工作互建共促、与互联网+互建共促、与机制建设互建共促。

另一方面是以10个工作方案抓落实。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十促”升级版,实现“一进一主题、一进一方案、一进一特色”。以“五大提升行动”为重点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根植各族干部群众心灵深处。

1.进机关以为民务实为主题,明确了8个方面具体任务。作为机关,应该走在前、做表率。作为机关干部,我们要围绕8项具体任务,带头做好以下工作:带头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提高做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带头融合推进,在谋划工作中注重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职能工作一起推动;带头抓典型培育,注重宣传身边的人和事,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带头开展实践创新,注重培育行业系统品牌;带头为民办实事,通过聚力乡村振兴促进各族群众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2.进企业以团结奋进为主题,明确了4个方面具体任务,作为企业员工,我们要根据4项具体工作任务,我们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做好引领示范、自觉对标民族团结进步要求抓好落实。

3.进社区以和谐友爱为主题,明确了4个方面具体任务:

4.进乡村以繁荣发展为主题,明确了5个方面具体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说,社区是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作为乡村和社区居民该怎么做呢?要大力学习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关要求,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者;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系列文化活动,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与村社区各族邻居和睦相处,做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的践行者;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维护民族团结的促进者。

5.进学校以同心筑梦为主题,明确了6个方面具体任务。根据6项工作任务,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和教师,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教育引导各族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作为学生,我们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总觉共同团结奋斗、共同体繁荣发展的的伟大实践,把爱我中华的种子植入心灵深处。

6.进易迁安置点促共建共享。5个方面具体任务: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创新活动载体,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维护和谐稳定,完善工作机制。

7.进宗教活动场所以文明和谐为主题,明确了3个方面具体任务: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五进”活动,加强自身建设。

8.进医院以守望相助为主题,明确了9个方面具体任务:抓实教育学习,强化工作领导,开展共建活动,维护民族团结,提高服务水平,注重融合推进,抓实典型培育,助力乡村振兴,突出实践创新。

9.进连队以鱼水情深为主题,明确了4个方面具体任务:加强理论学习,做好宣传报道,落实优抚政策,适时走访慰问。

10.进景区以文旅融合为主题,明确了4个方面具体任务:全面开展“旅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筑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助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使旅游感悟中华文化、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接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洗礼的有效载体。

为了将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条例》在昭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新时代昭通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加以贯彻落实。

活动照片

昭通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大家说法》(217)关注《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图1)

来源|资料整理安然

审核|杨宇航

编辑|杨超烨

实习编辑|吴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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