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通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持续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加强委机关权责信息公开,将机构职责、领导信息、处室设置、直属单位等信息全部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机关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主动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康中国河北行动、三项民生工程、行政审批、卫生监督、经费预决算、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等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5600余条。一是依法依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后制定出台我省“乙类乙管”实施方案等7项政策措施,定期组织专家分析研判,及时预警并提出应对建议。开展培训演练,加强物资储备,提高处置能力。积极推广《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提高群众健康意识。二是加强预决算和基本建设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部门和单位预算信息“双公开”,我委及委预算单位在其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在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再同步公开,做到部门和单位预算公开的持续稳定。对我委及其预算单位预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以及数据的真实性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预算一经批复,我委按要求第一时间公开本级预算,并批复单位预算,要求单位统一时间公开二级预算,提高了预算公开工作效率。
2023年8月21日完成了部门汇总决算及委管各预算单位分单位决算公开文本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委门户网站的“双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着力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印发《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血站、其他公共卫生机构等8类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规范,明确了信息类别、信息分类、信息名称和基本内容,要求各地、各医疗机构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开。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执法。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省级现有行政处罚事项216项、行政检查事项34项、行政强制事项11项、行政许可事项25项。持续推进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全年共随机抽取11个专业2.46万家、检查人员1966名,抽查结果通过抽检单位官网全部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同时推送到“信用中国(河北)”网站集中公示。
五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全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88件、政协提案12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并在委官网公开。代表委员走访率和答复满意率均为100%;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国政府网、“问政河北”等各类平台公众投诉、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六是重大决策事项主动公开。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省政府令〔2022〕第12号)及《河北省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河北省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暂行办法》规定,我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的要求,选取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项目作为重大决策事项在官网进行了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全年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8件,办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及其配套工作规范,完善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执行保密审查流程,按照“先审核,后发布;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所有拟在委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的信息,均经处室把关、保密审查等程序,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每月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自查,持续规范全委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全年未出现保密信息、敏感信息泄露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因信息公开而受损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认真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关宣传,在委官网开辟专栏,联合媒体策划了“奋进新时代·医线青年说”“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给河北带来了什么”等系列报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我委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展成效、典型经验,引导全委党员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二是加强委网站、公众号管理运维,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布政策及科普类信息3300余篇。“医路有你”“专家防疫说”“灾后防疫健康科普提示”等系列宣传均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围绕多发病、常见病预防,开办的“‘医’说就懂”健康科普短视频专栏已上线218期,总阅读量近2亿人次。《健康河北》《健康动起来》电视广播科普栏目取得良好的收听收视效果。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委落实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持续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根据省政府年度政务公开要点,结合我委职能,对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进行梳理,建立台账,细化责任分工。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联络机制,强化督查检查,将政务公开纳入我委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对涉及卫生健康领域舆情开展全天候监测,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全年未发生影响大的不良舆情事件。组织办理12345热线工单4497条,2023年底月度工单数量较年中下降了1/2,群众满意率和问题处办率达到98%以上,已连续三月在同类别省直单位办理情况排名中位于“A”档次。我委首创12345热线专家驻场答疑模式在《河北新闻联播》头条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以及时满足社会需求。二是舆论引导能力有待提升。在人人都是自媒体时代,面对重要紧急舆情时,还存在等待观望思想,需要进一步提升舆情处置能力,精准把握好时效度,统筹事件处置和舆论引导,指导各地各单位及时有效发声。
(二)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强化公文公开属性管理,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针对公众企业权益有影响的政策文件,加强编制解读材料的审核,提高制作图文并茂等形式的解读材料比例。二是做好舆情监测处置。持续对卫健领域舆情开展24小时监测,努力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防止苗头性问题由于监测处置不当在网络引发大规模负面炒作。定期开展大数据分析,为改进完善工作提供数据参考。组织全系统宣传队伍舆论引导能力提升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办理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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