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孙中杰为屯兰矿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军训展雄姿
本报讯(贾素叶宋高俊)“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山西省检察院在召开“阳光检察”动员会后,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积极打造具有太原检察特色的阳光品牌。古交市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要求,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积极推进“阳光检察”工程建设,抓住“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检察文化建设、阳光检务平台建设”三条主线,突出“干警阳光、检务阳光、政务阳光”三项内容,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主动寻求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打破“神秘感”,增强透明度
在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乡镇、街道办、村(居)社区、企业以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立检务宣传栏,发放“阳光检察”宣传手册,宣传检察机关的性质,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期限等,公开热线咨询电话,方便群众了解、咨询和监督检察工作。
与当地移动、联通公司联合建立电子信息平台,将检察工作动态及时通过短信、彩信等方式发送给用户。与古交电视台联合开办“阳光检察”栏目,将开展“阳光检察”的一系列举措、所查处的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通过电视栏目进行报道。制作“古交检察动漫宣传片”,将检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机制建设、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制成动漫的形式进行宣传。建立门户网站,与太原市检察院门户网站进行链接,将办案流程、受案范围、立案标准等内容公开。在网站建立举报、控告、申诉以及查询的便捷平台,开通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介建立检民互动的平台。
建立法律政策“宣讲团”,由10名年轻干警组成宣讲团,不定期深入企业、乡镇街道、社区,送法下乡,释法到村,普法到人。2013年,法律宣讲团先后在古交市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3个街道办、7个乡镇、6个驻地企业等处开展法制讲座20余场次。
健全工作机制,满足知情权
健全“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设立“群众工作联系日”,每周四检察长、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带队下乡,深入到联系点开展“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主题走访宣传活动。2013年,他们走访包联村(社区)48个,农户100余户,召开座谈会8次,收集有效建议15条,帮助24户农户解决了实际问题。规范和细化控申接待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2013年,该院控申接待室再次被高检院授予“文明接待窗口”。
出台《不批准逮捕案件“条件公开”实施意见(试行)》,对12种类型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不批捕的条件公开,在“阳光检察”服务大厅和其他平台进行宣传。建立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将不立案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不批捕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设立“听证室”,建立听证制度,对不立案、不起诉、不批捕、不予抗诉等重点信访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及其亲属、基层组织、社会民众等参加举行公开听证。
转变执法理念和办案模式,变“关门办案”为“开门办案”,将重要检察权的行使主动置于外部监督之下,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公平正义。设立干警监督台,将院党组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干警的姓名、职务在“阳光检察服务区”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座谈,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听取人大代表意见,拓宽人大代表监督范围,强化了外部监督力度。成立检务监督组,聘请检风检纪监督员,以检风检纪为主要内容,将热点岗位、重点环节作为主要监督对象。对违反禁酒令、车辆管理制度、办案纪律等各项禁令的干警,依法严肃进行处理。
提高检察官综合素质
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通过“道德讲堂”等形式对干警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在干警中间树立道德楷模。对干警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加以揭示和引导,培养干警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认识和处理问题。
加强专业化建设。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讲座、网上在线学习、刑诉法考试、知识竞赛等方式,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素质的提高,努力打造学习型检察院。2013年,该院干警在国家级、省级报刊杂志发表文章10篇,在省、市检察院内部网络平台发表信息16篇。
制定《检察干警文明礼仪准则》,进一步规范着装、言谈、举止等,使干警仪表得体、言谈有礼、举止有度,培养“形象阳光”的检察干警。聘请心理咨询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帮助干警释放和舒缓情绪,排解压力,消除不良心理,培养“心态阳光”的检察干警。通过寓教于乐、文化熏陶等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陶冶干警情操,引导和鼓励干警开展文艺创作,提升文化艺术修养,提升审美情趣、文化品位和人格魅力,增强干警凝聚力和向心力,培养“情趣阳光”的检察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