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增强办案合力】完善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落实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等制度,努力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共办理纪检监察机关移交案件173件(其中省纪委移交51件),选派办案骨干1219人次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
【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紧密结合办案,不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十百千”工程,实现了对全省重大工程项目的全覆盖。协助**人民检察院举办平遥国际摄影节预防职务犯罪主题摄影展,制作渎职侵权犯罪警示教育系列专题片和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营造了全社会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氛围。
【服务保障民生】充分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等方法,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检察活动,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共查办涉农、土地、工程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884人,商业贿赂犯罪96人;查办农机、医疗、粮食等领域职务犯罪950件120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55人,涉案金额上亿元。
【强化自身监督】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等制度,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案件集中管理,监督纠正司法不规范行为2281件次。组织开展案件抽查评查活动,对不捕不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专项督察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
【介入命案现场勘查】省检察院以命案侦查为突破口,于2013年4月试点开展介入命案现场勘验检查工作,检察官在命案发生后**时间介入现场,引导和监督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既监督规范了侦查活动,又严格把好了证据关。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14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
2015新思路: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突出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主动适应反腐新常态,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合力。
——摘自2015年1月30日在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