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院裁判:质权人国开行能否单独起诉出质债权债务人青岛秦鲁公司?
肾素年
2022
十一月
07
周一
10月14日
裁判规则
当誓言行使承诺或承诺的债务人时,如果承诺或承诺的债务拒绝拒绝,则承诺可能会起诉保证人和誓言的债务人或承诺者的债务人,或者单单起诉保证人。索赔的债务人。
争议的重点
作为誓言,中国发展银行可以直接索取保证人债务人的权利,而无需起诉保证人?
裁判的意见
**法院在第二个情况下裁定,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发展银行作为应收账款的承诺,直接起诉应收账款债务人 Qinlu ,并且没有起诉保证 。根据“**人民法院在誓言行使承诺或承诺,保证人或保证人的债务人时,对中国人民共和国的适用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06条”第106条当誓言要行使承诺或保证人的债务人,保证人或保证人。单独的。债务人QINLU公司。因此,QINLU公司仅起诉 Qinlu 为州开发银行,故意省略 和其他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的索赔。
案例索引
(2019)**人民法院的第1023号民事裁决, Qinlu Trade Co.,Ltd。与国家发展银行之间的质疑争议
判断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民事裁决
(2019年)**法院民事决赛1023
上诉人(原始被告): Qinlu Trade Co.,Ltd。地址:第3112号,第64号,东京路,山东省 City的自由贸易区。
法律代表:公司总经理Liang 。
负责人: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Lei 。
律师处理诉讼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上诉人(原告原告):中国发展银行。住所:北京区 Nei 18号。
法律代表:公司董事长Zhao Huan。
负责律师:北京兰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
负责律师:北京兰坦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Xia Xutao。
最初试验中的第三方:海南·惠辛国际控股公司( Co.
法律代表:公司董事长Li Yong。
上诉QINLU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为青岛Qinlu )负责与上诉人中国开发银行获得应收账款质量,而 Co.,Co.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在电力纠纷的情况下,我对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Lu 18号的民事判决感到不满意,并向该法院提出了上诉。该法院根据法律成立了一个合作小组,以审理此案。
该法院认为,首先是诉讼主题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发展银行作为应收账款的承诺,直接起诉应收账款债务人 Qinlu公司,但并未起诉 。根据“**人民法院在誓言行使承诺或承诺,保证人或保证人的债务人时,对中国人民共和国的适用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06条”第106条当誓言要行使承诺或保证人的债务人,保证人或保证人。单独的。债务人QINLU公司。因此,QINLU公司仅起诉 Qinlu 为州开发银行,故意省略 和其他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的索赔。但是,由于 没有参加诉讼,因此需要进一步的审判来找出主要债务金额。
其次,是否建立了案件应收账款权的保证权的问题。根据第2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法》第1款,如果承诺应收帐款,当事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当信贷报告机构处理承诺注册时,建立了承诺权。在这种情况下,从正式的角度来看,中国开发银行和海南·休辛公司签署了“承诺合同”和附属的“应收账款承诺注册协议”,这是双方和内容的真正意图,并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的规定。它对合同的双方都有约束力。青岛Qinlu公司声称,该合同是因为 和中国发展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和“承诺合同”的理由无效,而中国发展银行则应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但没有提供证据以提供证据以提供证据。证明它。该索赔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无法建立。合同签署后,2017年8月10日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报告中心完成了承诺注册,并从注册中建立了承诺权。国家开发银行是否可以对诺德卢( Qinlu)公司的权利(保证债务的债务人)索取权利,也需要基于保证人真正存在债务人对应收账款债务人的索赔的前提。
第三,关于该案是否应收账款的问题已被还清。首先,在本法院的第二次审判中, Qinlu公司提交了两个证据,即“付款通知”和“中国建筑银行公司当前存款的详细说明”。 “付款通知”指出,加多金吉Zhong 石化有限公司命令 Qinlu公司向 帐户支付几项付款。该通知的合同编号部分包括此情况,涉及的“购买和销售合同”的HNHX-QLHL-数字。青岛Qinlu公司表示,在这种情况下,.24元人民币之一包括“购买和销售合同”下的所有资金。 “中国建筑银行有限公司当前存款的详细说明”。还表明,青岛Qinlu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收到。上述资金于同一天支付给 。上述证据是否可以证明本案中涉及的“购买和销售合同”下的资金已被还清,应在试验过程中确定,并根据审判情况确定相关事实。
其次,青岛Qinlu公司声称,该公司的官方印章盖在“确认应收账款债务人”上,并且受托特工Duan Yuan的签名是虚假的,并申请了对官方印章的评估。尽管是否要通知青岛Qinlu公司不影响是否建立应收账款的承诺,但是否已确定本案中涉及的“购买和销售合同”下的资金已得到回报,那么是否已获得“确认书”应收账款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是 Qinlu 的真正意图具有重要意义。鉴于国家发展银行所说的信的签署过程,确实有必要进一步审查“应收债务人确认信”的官方印章以及受托特工duan yuan的签名是真实的,然后确定 Qinlu公司是否应根据信件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应在审判期间指出,在代理人获得法律授权后,校长应承担责任。委托人随后应作为没有任何机构权利的代理人,代理人盖章了一封虚假印章,官方印章盖章,如果合同被拒绝作为申请官方印章不一致的理由,那么人民法院将不支持它。
第四,关于承诺是否可以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在行使应收债券时支付相应金额的问题。我国的法律没有规定应收账款承诺的具体实施方法。由于应收账款承诺的主题仅限于货币债务,因此承诺有权直接要求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在行使承诺时支付相应的金额,而无需采用折扣,拍卖或拍卖或销售。 “福建海峡银行有限公司诉 Yaxin污水处理公司有限公司和富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福日福州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指南第53案)本法院颁发的认为,从特许经营中获利的权利是基于承诺的性质是否优先支付偿还权的优先权,人民法院可以命令承诺债务人付款收入的收入权首先支付誓章的权利。参考上述指南案件,有关应收账款承诺的**定期判决可能会要求确认他有权为应收账款提供优先付款,但无权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直接支付帐户他应收到的。如果对案件的识别确实是不合适的,请根据所发现的事实注意纠正案件。
总而言之,原始判断确定基本事实不清楚,应再次审查。根据第170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第3款,该裁决如下:
1。撤销了山东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2019年)卢·敏修(Lu )18号;
2。此案被送回山东高等民众法院进行重审。
上诉人 Qinlu Trade Co.,Ltd。和上诉人中国发展银行预付48元的二案件接受费的二下案件接受费将退还。
主持法官Liu
法官潘东芬
法官吴吉利
2020年1月13日
助理法官Sun Yafei
店员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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