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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彩云电商消费券”发行平台相关平台企业申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2-09 12:03:02 浏览:

@关于2023年度“彩云电商消费券”发行平台相关平台企业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组织开展“2023消费提振年”系列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滇政办〔2022〕67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发挥电子商务拉动消费作用,云南省商务厅近期拟协调财政资金400万元,发放“彩云电商消费券”。为保证本次消费券发放的公平、公正和安全,云南省商务厅日前下发《关于申报2023年度“彩云电商消费券”发放平台的通知》,面向社会遴选2家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作为消费券发放机构(境内平台1家、省内平台1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 发行平台应具备的条件

(1)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无严重负面舆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人债务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专区建设能力。发行平台拥有一定数量的云南商户,可以配合政府实现发行要求,在发行平台上建设消费券云南电商专区。

(四)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及活动策划能力。能够对活动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商户资源状况进行调研分析,并能够提供精准的合格商户名单。

(五)具备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商家、网店信息进行核实的能力。活动期间,能够对参与活动的商家、网店按行业类别或区域分布进行有效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商家网店选择、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等工作。

(六)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资金保障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按照有关要求防套利、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七)具有较强的宣传能力。能有效利用自有渠道和外部渠道做好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宣传工作,提高活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八)具有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一支专业的服务队伍,能及时处理与活动实施相关的咨询、培训、投诉等问题。

二、分销平台服务内容

分发平台需按照消费券分发方案的总体要求,开展策划、注册、信息归集、资质审核、系统支撑、技术对接、宣传推广、数据收集、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

(一)组织发放消费券。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方案;活动期间设立线上活动专区。指导商家在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增设优惠措施,最大限度发挥活动效果。做好消费券的制作、使用、注销等工作。

@关于2023年度“彩云电商消费券”发行平台相关平台企业申报的通知→(图1)

(二)做好宣传推介。投入一定资源,利用自有渠道和外部渠道,配合省商务厅对本次活动进行精准宣传推介,提高知名度和参与度。

(三)做好活动服务保障。对参与活动的商家网店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制定消费券发放应急预案,安排专业团队负责商家网店注册、消费者咨询投诉等相关事宜,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强风险监测,完善风险控制机制,防范和制止利用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取消费券、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动态监测、报告消费券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建立资金使用明细台账,严格核查注销票据。发现上述情况或苗头,应及时报告,切实处理,确保资金安全。

(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及时向省商务厅报送消费券制作、使用、注销、分析等相关信息和数据,主动接受审计,积极配合做好绩效考核等工作。

三、申请材料要求

(一)按照申请材料提纲(模板)准备申请材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四、相关事项

(一)意向申报的平台企业应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商务厅,同时将PDF版(无需盖章,但须与纸质材料一致)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送达的答复材料无效。

(二)省商务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以平台所属市场主体注册地为依据,分为境内、省内两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选拔,并向社会公布结果。每类申请人不足3家时,也可组织初审,不再组织补选。

(三)审查内容与资金分配主要关注申请材料的内容。

联系人及方式:杨先生0871-

电子邮件:

你可以去云南省商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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