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泉州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泉州市2022年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1. 背景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 为进一步落实“强产业、振城市”双轮驱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2022年泉州市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包含4个方面14条政策措施。
(一)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经济发展。 建设应用型、服务型的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平台的推动和辐射形成优势产业集群,是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今年的措施共包括4项平台经济措施。 一是支持培育一批优质电子商务平台。 对与我市传统优势产业紧密结合、发展潜力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用显着、年平台交易额8000万元以上(含行业垂直电子商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商务平台、企业自建独立网站等)对运营主体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平台当年新建投资总额的30%,**可达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支持引进一批重点平台。 对在泉州注册设立独立核算国家/地区总部的国际电子商务企业100强、国内电子商务企业50强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鼓励工业企业在泉州新注册设立独立核算的电子商务总部或法人单位,对年网上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或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各30万元。 三是支持电商平台做大做强。 支持本市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规模化发展,做大做强一批地方特色突出的专业垂直电子商务平台。 对上一年度纳通营业收入首次超过3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奖励。 四是落实示范基地(企业)激励措施。 对当年新获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且此前未享受此项奖励资金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二)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作为连接中国联通“双循环”的重要桥梁,跨境电商已成为外贸发展新动力、转型升级新渠道、高质量发展新起点。 今年的措施包括跨境电商方面的4项措施。 一是加大泉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若某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本年度报关订单量(含平邮、快件、跨境电商9610、1210、9710、9810报关方式)增加超过同比超过50%的,给予经营主体不超过平台当年发出报关单金额的奖励。 按新增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支持海外仓建设。 鼓励本市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及RCEP成员国建设海外仓,扩大海外仓在欧美市场的布局。 对在境外自建仓库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租赁仓库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当年实际投资7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不给予补贴。占全年新增投资总额的20%以上。 ,**不能超过30万元。 三是提高跨境物流服务水平。 对通过海关监管码9610、1210、9710、9810等申报的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给予跨境电商物流企业每票不超过2元的物流费用补贴,**不超过20万元; 对国际快递招揽货物的国际快递运营公司,给予国际快递运营公司每票不超过0.5元的经营加工补贴,**不超过20万元。 四是推动跨境电商新业态拓展。 开展国际快递、跨境电商业务的国际快递中心或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同时经营两个及以上监管场所的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监管场所进行监管)申请申报,不可重复享受)。 对经营主体的经营补贴不超过0.20元/票,**不超过100万元。
(三)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完善的服务体系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今年的措施包括电商服务方面的三项措施。 一是建设全品展示中心。 支持和鼓励本市企业到外地设立泉产品展示中心,利用外地的人才和市场资源,拓展我市优势产品的销售渠道。 对建设全品展播中心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当年新增投资总额30%的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二是支持电商园区发展。 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和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重点建设一批产业链完整、专业性强、配套设施齐全的电子商务园区,集聚效应明显。 适用于办公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纳税企业15家以上、至少6项电子商务功能(战略咨询、技术开发、网上推广、摄影服务、信用认证、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信息发布等)园区从事网上交易、仓单质押、融资、加工、物流、配送、商标注册)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是支持举办电子商务活动。 鼓励本市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电子商务峰会、资源对接会等活动。 实际参加人数达到100人(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实际费用30%的补贴。 每项活动活动补贴**不超过20万元。
(四)优化电子商务营商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 今年的措施中,有三项措施涉及优化电子商务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电子商务大赛。 引导社会资源与电子商务领域对接,聚合激发电子商务活力,促进企业间各类资源要素对接互补。 二是加强电商运营分析。 大力推进中国(泉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市、示范县创建。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电子商务数据动态分析,更好服务电子商务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电子商务宣传推广。 加强《电子商务法》和政策宣传培训,开展“电子商务在行动”、“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进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 “进军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进口试点城市”等一系列活动,为企业发展电子商务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三、创新情况
与以往政策相比,《若干措施》有所优化和创新。
(一)优化三项政策措施。 涉及“培育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海外仓建设”、“创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三项奖励补贴措施。 这涉及到两个方面。 一是及时降低申请标准。 对于一些企业尚未申报的项目,经咨询业内人士后,相应的申报标准有所降低。 “支持海外仓建设”项目,原申请条件“实际投资额100万美元以上”调整为:“实际投资额70万美元以上”。 “电商平台培育”项目将原申请条件“年平台交易额超过1亿元”调整为:“年平台交易额超过8000万元”。 “创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项目将原来的“办公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条件降低为:“办公使用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二是改变了部分申报条件。根据电子商务法精神,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依法纳税,“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创建”项目改变了原有“园区入驻企业超过50家”改为:“入驻园区纳税企业数量超过15家企业”。
(二)创新新增5项政策措施。 涉及“支持电商平台做大做强”、“提升跨境物流服务水平”、“推动跨境电商新业态拓展”、“建设全品展示中心”、 《支持组织电子商务活动》奖励和补偿措施。 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增加“推动跨境电商新业态拓展”业态”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项目所需资金将从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是发挥我市物产丰富的优势,借助外地的人才和市场资源,帮助泉州企业打造成熟的直播销售渠道。 新增“建设全品会展中心”项目。 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文件精神,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增加了《提高跨境物流服务水平》。 四是为了营造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团队发展的行业氛围,增加了“支持举办电子商务活动”。